《合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》下月實施
2015-11-27 來源:安全工程部 瀏覽:1291
合肥市安委辦舉辦培訓班 邀請專家細致解讀
(來源:2015-11-26 中國安全生產網)“今后,安全生產違法失信企業將上‘黑名單’,并在經營、投融資等多方面受到懲戒。”近日,安徽省長豐縣安監局總工程師甄宏在參加合肥市安委辦在該縣舉辦《合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》培訓后對記者說,《規定》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,對生產經營單位完善安全主體責任,安監部門加強有效監管提出了具體的實施辦法,明確相關的法律責任。
《合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》已經2015年9月14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并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《規定》是以新《安全生產法》為綱領,并經充分調研論證后結合合肥市實際制定出臺的,確立了合肥市安全發展型城市的定位,完善了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,科學界定了部門安全監管職責和創新監管方式,進一步細化了企業及其有關人員責任,并補充完善了違法違規處罰情形。
培訓班上,合肥市安監局副局長張永平詳細介紹了《規定》出臺背景、主要內容、亮點特色等。省、市有關專家細致解讀了《規定》條例細則及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與行政處罰程序規范,認真分析了當前安全生產面臨的形勢和任務。長豐縣各鄉鎮、區分管負責人、安監所長,縣安委會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,縣安監局全體工作人員及縣內重點企業負責人共110多人參加了培訓。
“生產經營單位在戶外設置的廣告、燈箱、牌匾等設施以及安裝的空調室外機、排氣扇等懸掛物,應當符合行業規范與標準,并進行定期檢查、維護,保證安全。檢查、維護應當作好記錄,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確認。”長豐縣城管局副局長何朝榜表示要給《規定》第三十六條積極點贊。“以前發生的多起廣告物墜落、倒塌傷人事件就是因為缺乏日常監管維護,《規定》給了我們加強監管的依據。”
《規定》還提出,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,建立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安全生產檔案,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信用狀況實行分類分級、動態管理。對進入“黑名單”的企業,將依法向社會公告,通報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和單位,并在經營、投融資、政府采購、工程招標、國有土地出讓、授予榮譽、進出口、出入境、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。
據了解,今后,全市安全監管將形成更加密集的信息網。下一步,合肥將建立安全生產綜合信息平臺,實現監管執法、企業違法、安全誠信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、重大危險源監控、安全生產標準化、安全教育培訓、應急救援、事故責任追究等信息資源共享,并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動態監控系統互聯互通、信息共享。同時,合肥市的重大危險源將登記建檔,進行定期檢測、評估、監控,制定應急預案,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,并報有關部門備案。而在從事爆破等危險作業時,根據相關規定,應編制現場作業方案,對現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,確定專人統一現場指揮管理。



